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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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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是建国后我国颁布的第一个教师行业标准,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是推进教育信息化,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迫切需要;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专业化教师队伍的必然要求;通过本计划的实施,建立一套规范性、权威性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培训、考试和认证体系,对于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管理,提高教育技术培训质量,对于进一步促进以信息技术为主的现代教育技术与教学的整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我省从2009年起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中级培训工作。

(一)培训宗旨
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以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促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应用为目的,使更多的中小学教师能更好地掌握信息时代背景下新课程的教学方法,从而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二)培训目标
自2009年始,利用3年的时间,组织全省40%的具备学习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参加并通过不少于50学时的中级培训,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设计与应用能力;同时建立全省统一的培训质量考核与认证体系,规范项目操作行为,推动项目深入健康发展;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鼓励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普遍使用教育技术的良好氛围,建立学以致用、学用一体完整的成果转化体系。

(三)实施方案
1.培训方式
我省的教育技术中级培训采用全新的远程培训方式进行。相对于传统面授培训,教育技术中级培训具有“多角度引领、全过程跟踪、全时空自主、多形态互动”等优势。学员参加并通过所有中级课程的学习后,须参加结业测试方可进入认证环节,结业测试采用网络远程在线,学员自主测试的方式。学员完成了培训与结业测试环节且成绩总评合格,经省项目办认证,可获得广东省教育技术中级培训证书。

2.培训内容
我省的教育技术中级培训实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课程,统一平台,统一认证。中级培训的课程采用教育部唯一认可的北大网络学院开发的网络课程,同时结合我省教师培训特点,进行了适当的本土化改造,并得到了国家项目办和中央电教馆的认可。

我省的教育技术中级培训注重专家引领和教学互动,为了保证培训质量还为每个班配备了助学导师和督学导师,对学员进行全方位的引领和帮助。其中,助学导师负责本班学员的学习引领、模块辅导、作品评价、课程答疑,并与学员进行在线交流;网络督学负责对助学导师的“助学”工作进行监督、引领,组织集体备课会。并且我们还聘请了广东教育学院的肖建彬院长、上海师大的黎加厚教授、华南师大的柯清超教授等一批在教育领域有卓越成就的教授组成了中级培训的专家团队,为我省参加中级培训的学员给予定期指导。

3.组织管理
省项目办每年举办4期中级培训,每期计划2.5万人,每期学习时间40天,其中培训35天,测试时间5天。这4期的时间初步定为:
第一期时间为每年3月15日—4月22日,报名时间:3月1日—14日。
第二期(机动期)时间为每年6月15日—7月24日,报名时间:6月1日—14日。
第三期时间为每年8月10日—9月19日,报名时间:7月1日—7月26日。
第四期时间为每年10月20日—11月29日,报名时间:10月8日—20日。
第五期(机动期)时间为每年10月18日-11月27日,报名时间:10月1日-10月17日。
第六期时间为每年11月16日-12月25日,报名时间:11月1日-11月16日。

以上时间安排将可能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具体安排将于年初在省项目网站上公布。

各地市项目主管机构,应根据省项目办分配的培训计划,组织学员参训。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名单由各市教育局继教办统一整理后由本市网络管理员导入培训平台开班,并交省项目办备案。培训时按学科编班,要求每100人配备1名助学导师。省项目办将按照每10个班配备一个督学专家的比例组织开展网络督学。学员被认定具备学习资格后,就可凭省项目办统一分发的账号和密码就能登陆课程网站学习。

为了保证培训的顺利进行,中级培训还配备了管理平台,通过省级管理员,市级管理员,区县管理员三个层级的工作,实现班级管理、课程管理、收费管理和技术支持等。

4.职责与分工
参与中级培训的单位包括:省项目办、广州远程培训中心、地市级项目主管机构。为保证项目远程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就参与项目培训的单位作如下分工:
广东省项目办公室职责
(1)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分工、日常管理以及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项目网络课程的二次开发工作。
(3)负责教师团队建设与提升,以及培训教学活动的督学、业务指导与质量监控。
(4)负责培训后的结业测评,学员教学设计作品集的评价,认证与证书印发工作。

广州市远程培训中心职责
(1)为项目培训提供必需的设备与技术保障,保证网络学习的畅通、稳定与快捷。
(2)为项目培训过程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如网络软件的完善、培训中技术、设备等问题解答、客户服务等。

各地市项目主管部门职责
(1)负责当地教师参训的组织与报名工作,当地培训经费的收取或筹措。
(2)负责当地培训计划的初步制定,助学导师的安排,并按时组织实施培训。
(3)负责做好知识能力测试环节的考场遴选与监考工作,并配合省项目办做好培训后的认证和证书的发放工作。

(四)质量保障
项目中级培训规模大,涉及的地域广,采用网络远程培训在方便了教师参训,减低了培训成本,实现了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为确保培训质量,将采取以培训策略:
1、用项目管理的理念统一管理教师培训,改变初级培训中松散式管理模式,采用统一管理、集中培训、分层负责的办法,真正做到培训前有计划统筹,培训中有质量监控,教学中有专家引领和师生互动,培训后有认证和总结,确保项目有序、可控地开展。

2、分学科、跨区域组织培训。有利于区域之间经验与成果的分享,也有利于不同学科教师之间对学科专业进行较为深入的研讨和作品交流、分享与完善。

3、用技术的手段融合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的优点。

4、建立完整的培训、结业测试与认证体系,规范项目行为。

联系方式
项目总负责:孟月萍
项目联系人:刘丽丽郑胜儒
联系电话:020-34115482
服务热线:020969300
电子邮箱:gdteta@gdteta.com.cn
通信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办公室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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